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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简介

      发布日期:2015-06-30 浏览次数:

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性质:公共必修课
授课对象:全校本科生
周 学 时:4
总 学 时:54
学 分:3
课程的创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简称“中央16号文件”),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从2006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可见,本课程是经过研究后而修订的一门必修课程;是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是高等学校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
课程主要目的
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回答,以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学生树立崇高理想、坚定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为专业课程深入学习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为逐渐成长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及更有效地服务社会,奠定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和法律修养基础。
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适应大学生活及成才教育。具体包括:大学是人生发展新阶段;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与成才目标。其目的在于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环境、认识时代、认识大学生活的特点和规律,了解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和培养目标,明确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和成才标准,适应新的生活;开拓崭新境界,做继往开来的大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第二部分,道德与法律教育篇。具体包括1. 道德教育:以德治国与公民道德建设;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与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做坚定的爱国者,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旨在引导大学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公德意识,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践行体现中华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塑造健康完善的道德人格;2. 法律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及法律体系;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了解宪法、实体法、程序法等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第三部分,人生教育篇。具体包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人生目的和态度,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目的是引导大学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